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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手比割喉殺人 逃20年被逮 判13年定讞

新北市八里西部濱海公路山坡處,21年前發現一具棄屍。調查發現,死者因受邀到桃園喝酒,在談論生意時與人發生爭執,結果被砍死棄屍。主謀鄭姓男子犯後逃亡大陸20年,直到去年被遣送回台,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刑13年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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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書指出,46歲的鄭姓男子於民國83年4月4日凌晨,與友人相約在桃園市的KTV喝酒。席間,鄭姓男子因開設機車行的事跟合夥人發生口角,竟與友人等分持電擊棒、酒瓶毆打合夥人並將人押走。途中,合夥人呼救打算脫逃,鄭姓男子比出割喉手勢要求友人砍殺,合夥人因此被砍傷頸動脈,鄭姓男子等人見被害人失血過多,要開車送醫,但途中卻傷重不治,因而將合夥人棄屍在新北市八里的濱海公路草叢中。數天後,遺體被路人發現報警,共犯被判刑定讞,但鄭姓男子卻逃亡大陸,直到去年5月因在大陸另犯他案被逮,才被遣送回台,除了殺人罪外,其他妨害自由、遺棄屍體等罪,都因超過追訴期,全獲判免訴。

高院依據案發在場的共犯證詞,認定鄭姓男子交付開山刀給共犯時比出割喉手勢,已是一般人都能理解為割、殺的意思,認定鄭姓男子是殺人罪共犯,依共同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,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
(圖:取自網信貸條件 公務人員信貸銀行 個人信貸銀行利率路)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手比割喉殺人-逃20年被逮-判13年定讞-0222480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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